目前位置 : 首頁 >真實案例

結婚後2週 撞見嬌妻穿薄紗伴裸男

台東1名男子跟黃姓妻子結婚後2週,妻子就帶小王回家睡覺,丈夫凌晨返家後撞見2人共處一室,妻子僅穿薄紗,鍾姓男子全裸,將房間桌上現場遺留的衛生紙、兩人的內衣褲包在一起送派出所怒告妻子外遇,台東地院一審判通姦罪成立,但黃女不服上訴稱,當天身體不適,是拿衛生紙擦拭下體給鍾男看,並拿A書給鍾男DIY自慰,並未性交。花蓮高分院日前審理,認為衛生紙雖驗出2人DNA但蒐證有瑕疵,無法證明2人有性交判黃女無罪。但這起官司已造成黃夫對妻子忠貞不信任,2人在前年7月已協議離婚

尋求協助,讓證物在法庭上更有可信度


通姦的不成立,常發生在私自抓姦的情況下,因為沒有旁人協助蒐證,而疏忽了一些小細節,導致整個抓姦行為變得模糊不清,不但提告不成,就連自己辛苦蒐集到的證物,也失去它在法庭上該有的可信度,建議您在抓姦前可尋求有抓姦經驗的友人或徵信社協助蒐證,在法庭上才能呈現整體合法抓姦過程,讓外遇的另一半無法辯解,且證物也保有它的可信度。

 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Copyright c 法律諮詢所 免費服務中心 版權所有 24小時諮詢專線:0800-373-373 網頁設計天狼星廣告設計